新瑞阳光粒子医疗装备(无锡)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使用(调试)质子治疗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新瑞阳光粒子医疗装备(无锡)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生产、销售、使用质子治疗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生产、销售、使用质子治疗系统项目
项目概况:建设单位成立于2017年4月,厂区位于无锡市梁溪区金石路与运河西路交叉口西南侧,拟投资建设粒子技术中心,粒子技术装备制造中心,粒子装备关键总成和关键配套产品集成中心,全球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全球粒子医疗专业人才培训中心。本项目质子治疗系统工程拟建于厂区一期工程南侧,该项目已在无锡市梁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2017)17号)。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40套70MeV~230MeV的质子治疗系统。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瑞阳光粒子医疗装备(无锡)有限公司
邮箱地址: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联系电话:0510-66613019
联系人: 董工,汪工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 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 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 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 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辐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特别是放射性污染物及电离辐射等)的种类、能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辐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分析工程环保措施与辐射安全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和辐射防护的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辐射防护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即日起公示十天。
新瑞阳光粒子医疗装备(无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九日